報冤行與隨緣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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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有誠心,佛有感應,冥冥之中,都會有佛的加持。當然有事情的時候,要看事辦事,當盡心盡力之後,就是隨緣,平常心看待,不患得患失。

  所以,為人處事當然要有責任心、榮譽感,也要有所謂的「報冤行」和「隨緣行」。

  「報冤行」──就是當遇到逆境,譬如東西被偷、事業失敗或人家欠債不還,要想到這不是沒有原因的,一定是過去世我們虧欠人家,現在因緣到了,別人自然會來討債。錢財是這樣,感情也是這樣。推而廣之,婚姻如此,事業也是如此。所以說,逆境惡緣來的時候,我們要有一種「報冤行」。

  「隨緣行」──既然是償還過去我們虧欠別人的,那就要有一種償報冤債的觀念,隨今生今世的緣去償還人家。不應該有不平、不滿,甚至積忿在心中,想要報復的心,這不是學佛人應有的心態。所謂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未來果,今生做者是。」這是就逆境來說的。

  順境的時候,要想這都是因緣和合所成就的,不是我有能力,才有如今的順境、成功。所以感恩一切,包括宿世所累積福報,也更加培養福德、創造福德,然後加倍愛惜福德。

  所以無論順境或逆境,都要有一種三世因果的觀念。順境要珍惜,進一步再去培養,而不起驕慢;逆境的時候,就要有一種償還冤債,隨順因緣的觀念。

  總之,凡事都抱持積極樂觀的態度。有責任心,有榮譽感;不要氣餒、不要悲傷、不要不平,即使在最後無可奈何的時候,也任憑彌陀的安排。

──摘自〈輔仁大學宗教系所師生參訪慧淨法師記 〉(2007.3.16)

標籤: 慧淨法師, 無常, 1848, 報冤行, 隨緣行, 因緣和合, 三世因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