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彌陀佛沒有專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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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所說的法也不是我個人的,我也是從佛經祖師那裡抄的。人家願意抄我的,是看得起我,是看中這個法。

  六字名號一大抄,就看會抄不會抄。

  南無阿彌陀佛沒有註冊,沒有專利,沒有版權,誰都可以念,誰都可以講,最好原模原樣,原滋原味,不走樣,不變味。

  有人願意弘揚念佛法門,打善導大師旗號,我們都歡迎,都鼓勵,至於教理專不專,純不純,精不精,信眾自會比較,隨機選擇;而且大家也都在進步中。

  「淨土法門」「本願稱名」「善導大師」,是我們大力提倡的,不論讚否,只要圍繞這個議題,就是弘法成功,有利法門推展。

  在弘揚善導大師淨土思想方面,我們有足夠的積累,足夠的信心。

  心胸要廣,眼界要開,沒有我、我的,只有彌陀,只有眾生。我們不要從「被壓迫階層」轉為「當權階層」,以為自己可以代彌陀發號施令。永遠讓眾生與彌陀單獨面見,沒有收費站,沒有稅吏。

  講法是要做佛與眾生之間的窗,而不是牆。

2015年3月22日

標籤: 南無阿彌陀佛, 1848, 淨宗法師, 善導大師淨土思想, 專利, 版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