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觀經疏》散善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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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經正宗分散善義 卷第四
沙門 善導 集記
 
散善義
三福正因
九品正行
  從此以下,次解三輩散善一門之義。
就此義中,即有其二:一明三福以為正因,
二明九品以為正行。
三福釋   今言三福者:
第一福世善
  第一福:即是世俗善根。曾來未聞佛法,但自行孝養,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故名世俗善也。
第二福戒善   第二福者:此名戒善。就此戒中,即有人天、聲聞、菩薩等戒。其中或有具受不具受,或有具持不具持,但能迴向,盡得往生。
第三福行善   第三福者:名為行善。此是發大乘心凡夫,自能行行,兼勸有緣,捨惡持心,迴生淨土。
迴生正因
福善之機
  又,就此三福之中,或有一人單行世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單行戒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單行行福,迴亦得生。或有一人行上二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行下二福,迴亦得生;或有一人具行三福,迴亦得生。
無福惡機

  或有人等,三福俱不行者,即名十惡、邪見、闡提人也。
言九品者,至文當辨,應知。今略料簡三福差別義意竟。
十四、上輩觀
 十一門料簡
  十四、就「上輩觀」行善,
文前總料簡,即為十一門:
 總明告命   (一)者總明告命;
 辨定其位   (二)者辨定其位;
 總舉有緣   (三)者總舉有緣之類;
 三心正因   (四)者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;
 簡機堪否   (五)者正明簡機,堪與不堪;
 受法不同   (六)者正明受法不同;
 修業延促   (七)者正明修業時節,延促有異;
 迴向願生   (八)者明迴所修行,願生彌陀佛國;
 臨終聖迎   (九)者明臨命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;
 華開遲疾   (十)者明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;
 華開得益   (十一)者明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。
 十一門義
 亙通九品
  今此十一門義者,約對九品之文,就一一品中皆有此十一,即為一百番義也。
又,此十一門義,就上輩文前總料簡亦得,或就中下輩文前各料簡亦得。
 文有具略
 理合皆有
 廣開依行
  又,此義若以文來勘者,即有具不具;
雖有隱顯,若據其道理,悉皆合有。
為此因緣,故須廣開顯出,欲令依行者易解易識也。
  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,廣料簡上輩三品義意竟。
 上品上生   次下先就「上品上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十二:
⒈總明告命
⒉辨定其位
 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上品上生者,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則雙標二意:

 大乘上凡
  ㈠明「告命」;
㈡明「辨定其位」,此即「修學大乘上善凡夫人」也。
⒊總舉有生
 即便往生
  若有眾生,願生彼國者,發三種心,即便往生。
三、從「若有眾生」下至「即便往生」以來,正明「總舉有生之類」,即有其四:
  ㈠明能信之人;
㈡明求願往生;
㈢明發心多少;
㈣明得生之益。
⒋辨定三心
 以為正因
  何等為三?
一者至誠心,
  二者深心,
三者迴向發願心。
具三心者,必生彼國。

四、從「何等為三」下至「必生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」,即有其二:
 世尊意密   ㈠明世尊隨機顯益,意密難知,非佛自問自徵,無由得解;
  ㈡明如來還自答前三心之數。
 至誠心釋
 真實心
  《經》云「一者至誠心」。
「至」者真,「誠」者實。
 真實解 真實行
  欲明一切眾生,身口意業,所修解行,必須真實心中作。
 眾生機相 雜毒之善
 虛假之行 非真實業
  不得外現賢善精進之相,內懷虛假。貪瞋邪偽,奸詐百端,惡性難侵,事同蛇蝎。雖起三業,名為雜毒之善,亦名虛假之行,不名真實業也。
 安心起行
 雜毒不生之由
 彌陀真實
  若作如此安心起行者,縱使苦勵身心,日夜十二時急走急作,如炙頭燃者,眾名「雜毒之善」。
欲迴此雜毒之行求生彼佛淨土者,此必不可也。
何以故?正由彼阿彌陀佛因中行菩薩行時,乃至一念一剎那,三業所修皆是真實心中作,凡所施為趣求亦皆真實。
 二種真實
 自利真實
 真實厭離
  又,真實有二種:一者自利真實;二者利他真實。
言自利真實者,復有二種:
一者真實心中制捨自他諸惡及穢國等,行住坐臥,想同一切菩薩制捨諸惡,我亦如是也;
 真實欣求
  二者真實心中勤修自他、凡聖等善。
 口業讚歎   真實心中,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。
 口業毀厭   又真實心中,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;亦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,若非善業者,敬而遠之,亦不隨喜也。
 身業禮敬   又真實心中,身業合掌禮敬、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。
 身業厭捨
 意業憶念
 意業厭捨
  又真實心中,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。
又真實心中,意業思想、觀察、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,如現目前。
又真實心中,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。
  不善三業,必須真實心中捨。又,若起善三業者,必須真實心中作。
不簡內外明闇,皆須真實。故名「至誠心」。
 深心釋  
 深信之心   「二者深心」。言「深心」者,即是深信之心也。亦有二種:
 機法二種深信之文
 第一深信自無出離
 
一者決定深信: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,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,無有出離之緣。
 第二深信乘願定生   二者決定深信: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,攝受眾生;無疑無慮,乘彼願力,定得往生。
 第三深信使人欣慕   又決定深信釋迦佛說此《觀經》三福九品、定散二善,證讚彼佛依正二報,使人欣慕。
 第四深信諸佛證勸   又決定深信《彌陀經》中,十方恆沙諸佛證勸一切凡夫決定得生。
 就人立信  
 第五深信唯信佛語
 三遣三即
 三隨順 三是名
 真佛弟子相
  又,深信者,仰願一切行者等,一心唯信佛語,不顧身命,決定依行:
佛遣捨者即捨,佛遣行者即行,佛遣去處即去。
是名隨順佛教、隨順佛意,是名隨順佛願,
是名真佛弟子。
 第六深信必不誤生
 果人已滿
  又,一切行者,但能依此經深信行者,必不誤眾生也。
何以故?佛是滿足大悲人故,實語故。
 因人未滿
 果人為定
 三印 三無
  除佛以還,智行未滿,在其學地,由有正習二障未除,果願未圓。此等凡聖,縱使測量諸佛教意,未能決了;雖有平章,要須請佛證為定也。若稱佛意,即印可言「如是如是」;若不可佛意者,即言「汝等所說,是義不如是」。不印者,即同無記、無利、無益之語;佛印可者,即隨順佛之正教。
 六正
 因人非定
  若佛所有言說,即是正教、正義、正行、正解、正業、正智;
若多若少,眾不問菩薩、人天等定其是非也。
 果人了義
 因人不了
  若佛所說,即是了教;
菩薩等說,盡名不了教也,應知。
 唯信果人
 不信因人
  是故今時,仰勸一切有緣往生人等,唯可深信佛語,專注奉行,
不可信用菩薩等不相應教以為疑礙,抱惑自迷,廢失往生之大益也。
 第七深信無有退動
 二別三異
  又,深心深信者,決定建立自心,順教修行,永除疑錯,
不為一切別解、別行、異學、異見、異執之所退失傾動也。
 四重破人問答
 第一破
 解行不同人
  問曰:
凡夫智淺,惑障處深,若逢解行不同人,多引經論來相妨難,證云
「一切罪障凡夫,不得往生」者,云何對治彼難,成就信心,決定直進,不生怯退也?
  答曰:若有人多引經論,證云不生者,行者即報云:「仁者,雖將經論來證道不生,如我意者,決定不受汝破。
 何以故一
 盡信諸經
 四別
 諸經通途
 今經別益
 增長成就往生信心
  何以故?
然我亦不是不信彼諸經論,盡皆仰信。
然佛說彼經時,處別、時別、對機別、利益別;
又,說彼經時,即非說《觀經》、《彌陀經》等時。然佛說教備機,時亦不同,彼即通說人天、菩薩之解行;
今說《觀經》定散二善,唯為韋提及佛滅後五濁五苦等一切凡夫證言得生。
為此因緣,我今一心依此佛教,決定奉行。縱使汝等百千萬億道不生者,唯增長成就我往生信心也。」
 第二破
 地前菩薩
 增長成就清淨信心
  又,行者更向說言:「仁者,善聽!我今為汝更說決定信相:
縱使地前菩薩、羅漢、辟支等,若一若多,乃至遍滿十方,皆引經論,證言不生者,
我亦未起一念疑心,唯增長成就我清淨信心。
 何以故二   何以故?由佛語決定成就了義,不為一切所破壞故。
 第三破
 地上菩薩
 增長成就
 決定上上信心
  又,行者善聽!
縱使初地以上、十地以來,若一若多,乃至遍滿十方,異口同音,皆云
『釋迦佛指讚彌陀,毀呰三界六道,勸勵眾生,專心念佛,及修餘善,畢此一身後,必定生彼國者,此必虛妄,不可依信也』,我雖聞此等所說,亦不生一念疑心,唯增長成就我決定上上信心。
 何以故三
 五實
 二異
 菩薩不違佛
  何以故?
乃由佛語真實決了義故,佛是實知、實解、實見、實證,
非是疑惑心中語故;又,不為一切菩薩異見、異解之所破壞,
若實是菩薩者,眾不違佛教也。
 第四破
 化佛報佛
 畢竟不起一念疑心
  又置此事,行者當知:
縱使化佛、報佛,若一若多,乃至遍滿十方,各各輝光吐舌,遍覆十方,一一說言:『釋迦所說,相讚、勸發一切凡夫專心念佛,及修餘善迴願,得生彼淨土者,此是虛妄,定無此事也』,我雖聞此等諸佛所說,畢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,畏不得生彼佛國也。
 何以故四
 一佛一切佛
 諸佛道同
  何以故?一佛一切佛,所有知見、解行、證悟、果位、大悲等同,無少差別。是故一佛所制,即一切佛同制。如似前佛制斷殺生十惡等罪,畢竟不犯、不行者,即名十善、十行,隨順六度之義。若有後佛出世,豈可改前十善、令行十惡也?以此道理推驗,明知諸佛言行不相違失。
 四同
 二所化
 諸佛證誠
 六惡
  縱令釋迦指勸『一切凡夫,盡此一身專念專修,捨命以後定生彼國』者,即十方諸佛悉皆同讚、同勸、同證。何以故?同體大悲故,一佛所化即是一切佛化,一切佛化即是一佛所化。即《彌陀經》中說:『釋迦讚歎極樂種種莊嚴,又勸一切凡夫,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。』次下文云:『十方各有恆河沙等諸佛,同讚釋迦能於五濁惡時——惡世界、惡眾生、惡見、惡煩惱、惡邪無信盛時,指讚彌陀名號,勸勵眾生稱念必得往生。』即其證也。
 二同
 三所
 不問罪福
 專念得生
  又,十方佛等,恐畏眾生不信釋迦一佛所說,即共同心、同時,
各出舌相,遍覆三千世界,說誠實言:『汝等眾生,皆應信是釋迦所說、所讚、所證:
一切凡夫,不問罪福多少、時節久近,但能上盡百年,下至一日、七日,
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定得往生,必無疑也!
  是故一佛所說,即一切佛同證誠其事也。」
此名「就人立信」也。
 就行立信
 正雜二行
  次「就行立信」者,然行有二種:
一者「正行」,二者「雜行」。
 五正行之文
 正依三經 讀
 觀
 禮
 稱
 讚
  言「正行」者,專依往生經行行者,是名正行。何者是也?
一心專讀誦此《觀經》《彌陀經》《無量壽經》等;
一心專注思想、觀察、憶念彼國二報莊嚴;
若禮,即一心專禮彼佛;
若口稱,即一心專稱彼佛;
若讚歎供養,即一心專讚歎供養。
  是名為正。又,就此正中,復有二種:
 正定業之文   一者「一心專念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,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」。
 助業   若依禮誦等,即名為「助業」。
 雜行   除此正助二行以外,自餘諸善,悉名「雜行」。
 正行之得   若修前正助二行,心常親近,憶念不斷,名為無間也。
 雜行之失   若行後雜行,即心常間斷,雖可迴向得生,眾名疏雜之行也。
  故名「深心」。
 迴向發願心釋
 迴善向
 迴心向
  「三者迴向發願心」。言「迴向發願心」者:
過去及以今生,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,及隨喜他一切凡聖,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:
以此自他所修善根,悉皆真實深信心中迴向願生彼國,故名「迴向發願心」也。
 如實願生心   又,迴向發願願生者,必須決定真實心中迴向願,作得生想。
 由若金剛
 見學解行
  此心深信,由若金剛,不為一切異見、異學、別解、別行人等之所動亂破壞,唯是決定一心,投正直進;不得聞彼人語,即有進退,心生怯弱,迴顧落道,即失往生之大益也。
 念佛往生
 得否問答
 七惡
  問曰:若有解行不同邪雜人等來相惑亂,或說種種疑難,道不得往生,或云:「汝等眾生,曠劫以來,及以今生,身口意業,於一切凡聖身上,具造十惡、五逆、四重、謗法、闡提、破戒、破見等罪,未能除盡。然此等之罪,繫屬三界惡道,云何一生修福念佛,即入彼無漏無生之國,永得證悟不退位也?」
 無礙圓解
 教益多門
 待對五譬
 入出二門
  答曰:諸佛教行,數越塵沙,稟識機緣,隨情非一。
譬如世間人眼可見可信者,如明能破闇,空能含有,地能載養,水能生潤,火能成壞,如此等事,悉名待對之法,即目可見,千差萬別;何況佛法不思議之力,豈無種種益也?
隨出一門者,即出一煩惱門也;隨入一門者,即入一解脫智慧門也。
 有緣要行 隨緣起行
 四有緣
  為此隨緣起行,各求解脫。汝何以乃將非有緣之要行障惑於我?然我之所愛,即是我有緣之行,即非汝所求;汝之所愛,即是汝有緣之行,亦非我所求。是故各隨所樂而修其行者,必疾得解脫也。
 二欲學 學解須圓
 學行須專
  行者當知:若欲學解,從凡至聖,乃至佛果,一切無礙,皆得學也;
若欲學行者,必藉有緣之法,少用功勞,多得益也。
 說喻守護
 二河白道喻
  又白一切往生人等:今更為行者,說一譬喻,守護信心,以防外邪異見之難。
何者是也?
 人向西行   譬如有人,欲向西行,百千之里。
 水火二河

  忽然中路,見有二河,一是火河在南,二是水河在北。
二河各闊百步,各深無底,南北無邊。
 中間白道

  正水火中間,有一白道,可闊四五寸許。
此道從東岸至西岸,亦長百步。
 水火濕燒   其水波浪交過濕道,其火焰亦來燒道,水火相交,常無休息。
 空迥無人   此人既至空曠迥處,更無人物,多有群賊惡獸,見此人單獨,競來欲殺。
 怖死向西
 見河思惟
  此人怖死,直走向西,忽然見此大河,即自念言:「此河南北不見邊畔,中間見一白道,極是狹小。二岸相去雖近,何由可行?今日定死不疑。」
 三正欲


  正欲倒迴,群賊惡獸漸漸來逼。
正欲南北避走,惡獸毒蟲競來向我。
正欲向西尋道而去,復恐墮此水火二河。
 三定死
 任死西歸
 既有此道 必應可度
  當時惶怖,不復可言,即自思念:「我今迴亦死,住亦死,去亦死;
一種不免死者,我寧尋此道向前而去。
既有此道,必應可度。」
 忽聞遣喚
 釋迦發遣
  作此念時,東岸忽聞人勸聲:
「仁者,但決定尋此道行,必無死難!若住即死。」
 彌陀招喚
 正念直來 我能護汝
  又西岸上有人喚言:
汝一心正念直來,我能護汝!眾不畏墮於水火之難。
 尋道直進   此人既聞此遣彼喚,即自正當身心,決定尋道直進,不生疑怯退心。
 群賊來妨   或行一分二分,東岸群賊等喚言:「仁者迴來!此道嶮惡不得過,必死不疑;我等眾無惡心相向。」
 一心念道   此人雖聞喚聲,亦不迴顧,一心直進,念道而行。
 直到彼岸

  須臾即到西岸,永離諸難,善友相見,慶樂無已。
此是喻也。
 合喻   次合喻者:
  言「東岸」者,即喻此娑婆之火宅也。
言「西岸」者,即喻極樂寶國也。
言「群賊、惡獸詐親」者,即喻眾生六根、六識、六塵、五陰、四大也。
言「無人空迥澤」者,即喻常隨惡友,不值真善知識也。
 二河白道意   言「水火二河」者,即喻眾生貪愛如水、瞋憎如火也。
 眾生願生白道   言中間「白道」四五寸者,即喻眾生貪瞋煩惱中,能生清淨願往生心也。乃由貪瞋強故,即喻如水火;善心微故,喻如白道。
  又,「水波常濕道」者,即喻愛心常起,能染污善心也。
又,「火焰常燒道」者,即喻瞋嫌之心,能燒功德之法財也。
言人行道上「直向西」者,即喻迴諸行業,直向西方也。
 東岸發遣意   言「東岸聞人聲勸遣,尋道直西進」者,即喻釋迦已滅,後人不見,由有教法可尋,即喻之如聲也。
  言或行一分二分,「群賊等喚迴」者,即喻別解、別行、惡見人等,妄說見解,迭相惑亂,及自造罪退失也。
 西岸招喚意   言「西岸上有人喚」者,即喻彌陀願意也。
 此遣彼喚
 信順二尊之意
 彌陀願力白道
  言「須臾到西岸,善友相見喜」者,即喻眾生久沉生死,曠劫輪迴,迷倒自纏,無由解脫;
仰蒙釋迦發遣,指向西方,又藉彌陀悲心招喚,今信順二尊之意,不顧水火二河,念念無遺,
乘彼願力之道,捨命以後,得生彼國,與佛相見,慶喜何極也。
 二迴向  
 往相迴向   又,一切行者,行住坐臥,三業所修,無問晝夜時節,常作此解,常作此想,故名「迴向發願心」。
 還相迴向   又,言「迴向」者,生彼國已,還起大悲,迴入生死,教化眾生,亦名「迴向」也。
 三心結語
 無行不成
 具三必生
  三心既具,
無行不成;
願行既成,若不生者,無有是處也。
 通攝定善   又,此三心,亦通攝定善之義,應知。
⒌簡機堪能
 當得往生
  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。
五、從「復有三種眾生」以下,正明「簡機,堪能奉法,依教修行」。
⒍受法不同   何等為三?
 三種功德


  一者慈心不殺,具諸戒行;
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;
三者修行六念。
  六、從「何等為三」下至「六念」以來,正明「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三:
 慈心不殺
 最上妙戒
 合第一福
 止行二善
  ㈠明「慈心不殺」:然殺業有多種,或有口殺,或有身殺,或有心殺。言口殺者,處分許可,名為口殺;言身殺者,動身手等指授,名為身殺;言心殺者,思念方便計較等,名為心殺。若論殺業,不簡四生,皆能招罪,障生淨土。但於一切生命起於慈心者,即是施一切眾生壽命安樂,亦是最上勝妙戒也,此即合上初福第三句云「慈心不殺」也。即有止、行二善:自不殺,故名止善,教他不殺,故名行善;自他初斷,名止善,畢竟永除,名行善。雖有止、持二善,總結成慈下行也。
 具諸戒行
 合第二福
  言「具諸戒行」者:若約人天、二乘之器,即名小戒;若約大心、大行之人,即名菩薩戒。此戒若以位約者,當此上輩三位者,即名菩薩戒。正由人位定故,自然轉成,即合上第二福戒分善根也。
 讀誦大乘
 合第三福
  ㈡明「讀誦大乘」者:此明眾生性習不同,執法各異。前第一人,但用修慈持戒為能;次第二人,唯將讀誦大乘為是。然戒即能持五乘、三佛之機,法即薰成三賢、十地萬行之智慧。若以德用來比較者,各有一能,即合上第三福第三句云「讀誦大乘」也。
 修行六念
 合第三福
  ㈢明「修行六念」者:
所謂念佛、法、僧,念戒、捨、天等,此亦通合上第三福大乘之意義也。
 專念彌陀


 他盡成道
 我虛流轉
 不勝悲嘆
  言「念佛」者,即專念阿彌陀佛口業功德、身業功德、意業功德;一切諸佛亦如是。又,一心專念諸佛所證之法,並諸眷屬菩薩僧。又,念諸佛之戒,及念過去諸佛、現在菩薩等,難作能作,難捨能捨,內捨外捨,內外捨。此等菩薩,但欲念法,不惜身財;行者等既念知此事,即須常作仰學前賢後聖捨身命意也。又,念天者,即是最後身十地之菩薩,此等難行之行已過,三祇之劫已超,萬德之行已成,灌頂之位已證;行者等既念知已,即自思念:「我身無際以來,共他同時發願斷惡,行菩薩道。他盡不惜身命,行道進位,因圓果熟證聖者,踰於大地微塵;然我等凡夫,乃至今日,虛然流浪,煩惱惡障轉轉增多,福慧微微,若對重昏之臨明鏡也。」忽思忖此事,不勝心驚悲嘆者哉!
⒎迴向願生   迴向發願,願生彼國:
 各迴所修
  七、從「迴向發願」以下,正明「各各迴前所修之業,向所求處」。
⒏修業延促   具此功德,一日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。
  八、從「具此功德」以下,正明「修行時節延促」。
 念佛延促之文

  上盡一形,下至一日、一時、一念等;或從一念、十念,至一時、一日、一形。大意者:一發心以後,誓畢此生,無有退轉,唯以淨土為期。
 三福無分 人皮畜生   又,言「具此功德」者,或一人具上二,或一人具下二,或一人三種盡具。或有人三種無分者,名作著人皮畜生,非名人也。
 不問具否
 迴盡得生
  又,不問具三不具三,
迴盡得往生,應知。
⒐臨終聖接
 報佛兼化
 寶宮隨眾
 金剛臺迎
  生彼國時,此人精進勇猛故,
阿彌陀如來與觀世音、大勢至、無數化佛、百千比丘、聲聞大眾、無量諸天、七寶宮殿;觀世音菩薩執金剛臺,與大勢至菩薩至行者前。阿彌陀佛放大光明,照行者身,與諸菩薩授手迎接。觀世音、大勢至與無數菩薩,讚歎行者,勸進其心。行者見已,歡喜踴躍,自見其身乘金剛臺,隨從佛後,如彈指頃往生彼國。
  九、從「生彼國時」下至「往生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臨命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十一:
(一)明標定所歸之國;
 較量功德
 報佛自來
  (二)明重顯其行,指出決定精勤者,亦是較量功德強弱;
(三)明彌陀化主,身自來赴;
  (四)明「觀音」以下,更顯無數大眾等,皆從彌陀來迎行者;
(五)明寶宮隨眾;
(六)明重觀音、勢至共執金臺,至行者前;
(七)明彌陀放光,照行者之身;
 報佛兼化 同時接手   (八)明佛既舒光照及,即與化佛等同時接手;
  (九)明既接昇臺,觀音等同聲讚勸行者之心;
(十)明自見乘臺從佛;
(十一)正明去時遲疾。
⒑華開遲疾   生彼國已,
 無華合障   十、從「生彼國」以下,正明「金臺到彼,更無華合之障」。
⒒金臺得益

  見佛色身眾相具足,見諸菩薩色相具足。光明寶林,演說妙法,聞已即悟無生法忍。經須臾間,歷事諸佛,遍十方界,於諸佛前,次第授記。還到本國,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。
  十一、從「見佛色身」下至「陀羅尼門」以來,正明「金臺到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三:
㈠者初聞妙法,即悟無生;
㈡者須臾歷事,次第授記;
㈢者本國他方,更證聞持二益。
⒓總結   是名上品上生者。
  十二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上來雖有十二句不同,廣解上品上生義竟。
 上品中生   次就「上品中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八:
⒈總舉位名   上品中生者:
 大乘次凡   一、從「上品中生者」以下,「總舉位名」,即是「大乘次善凡夫人」也。
⒉受法不同 迴向願生   不必受持、讀誦方等經典;善解義趣,於第一義心不驚動;深信因果,不謗大乘;以此功德,迴向願求生極樂國。
  二、從「不必受持」下至「生彼國」以來,正明「第六、第七、第八門」中,「迴所修業,定指西方」,即有其四:
㈠明受法不定。或得讀誦、不得讀誦。
㈡明善解大乘空義。或聽聞諸法一切皆空,生死無為亦空,凡聖明闇亦空,世間六道、出世間三賢十聖等,若望其體性,畢竟不二;雖聞此說,其心坦然,不生疑滯也。
 二種因果   ㈢明深信世、出世苦樂二種因果。此等因果及諸道理,不生疑謗;若生疑謗,即不成福行,世間果報尚不可得,何況得生淨土?
 合第三福

  此即合第三福第二、第三句也。
㈣明迴前所業,標指所歸。
⒊臨終聖接 報佛大眾
 紫金臺迎 我來迎汝
  行此行者,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與觀世音、大勢至、無量大眾眷屬圍繞,持紫金臺,至行者前,讚言:「法子,汝行大乘,解第一義,是故我今來迎接汝。」
  三、從「行此行者」下至「迎接汝」以來,正明「彌陀與諸聖眾,持臺來應」,即有其五:
㈠明行者命延不久;
 報佛自來


  ㈡明彌陀與眾自來;
㈢明侍者持臺至行者前;
㈣明佛與聖眾,同聲讚歎,述本所修之業;
 告言來迎之由
 破行者疑
  ㈤明佛恐行者懷疑,
故言:「我來迎汝。」
⒋去時遲疾   與千化佛,一時授手。行者自見坐紫金臺,合掌叉手,讚歎諸佛,如一念頃,即生彼國七寶池中。
  四、從「與千化佛」下至「七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眾聖授手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五:
 報佛兼化 同時授手   ㈠明彌陀與千化佛,同時授手;
  ㈡明行者既蒙授手,即自見身已坐紫金之臺;
㈢明既自見坐臺,合掌仰讚彌陀等眾;
㈣明正去時遲疾;
㈤明到彼止住寶池之內。
⒌華開遲疾   此紫金臺,如大寶華,經宿則開。行者身作紫磨金色,足下亦有七寶蓮華;
 得臺不同之由

  五、從「此紫金臺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由行強故,上上即得金剛臺;由行劣故,上中即得紫金臺,生在寶池,逕宿如開也。
⒍華開得益

  佛及菩薩俱時放光,照行者身。目即開明,因前宿習,普聞眾聲,純說甚深第一義諦。即下金臺,禮佛合掌,讚歎世尊。經於七日,應時即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得不退轉;
  六、從「佛及菩薩,俱時放光」下至「得不退轉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五:
㈠明佛光照身;
㈡明行者既蒙照體,目即開明;
㈢明人中所習,到彼眾聲所彰,還聞其法;
㈣明既得眼開聞法,即下金臺,親到佛邊,歌揚讚德;
㈤明逕時七日,即得無生。
 此間七日
 彼處一念
  言「七日」者,恐此間七日,不指彼國七日也。
此間逕於七日者,彼處即是一念須臾間也,應知。
⒎他方得益   應時即能飛行遍至十方,歷事諸佛,於諸佛所,修諸三昧。經一小劫,得無生忍,現前授記。
  七、從「應時即能飛至十方」下至「現前授記」以來,正明「他方得益」,即有其五:
㈠明身至十方;
㈡明一一歷供諸佛;
㈢明修多三昧;
㈣明延時得忍;
㈤明一一佛邊,現蒙授記。
⒏總結   是名上品中生者。
  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解上品中生竟。
上品下生   次就「上品下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八:
⒈總舉位名
 大乘下凡
  上品下生者:
一、從「上品下生者」以下,「總舉位名」,即是「大乘下善凡夫人」也。
⒉受法不同   亦信因果,不謗大乘,但發無上道心:
  二、從「亦信因果」下至「無上道心」以來,正明「第六門」中,「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三:
 不深信因果之相
 深信因果之相
  ㈠明所信因果不定,或信不信,故名為「亦」;或可亦同前深信也。又,雖信不深,善心數退,惡法數起,此乃由不深信苦樂因果也。若深信生死苦者,罪業畢竟不重犯;若深信淨土無為樂者,善心一發,永無退失也。
 千佛遶身 無由可救   ㈡明信雖間斷,於一切大乘不得疑謗。若起疑謗者,縱使千佛遶身,無由可救也。
 諸善無功
 淨土菩提心
 合第三福
  ㈢明以上諸善似亦無功,
唯發一念厭苦,樂生諸佛境界,速滿菩薩大悲願行,還入生死,普度眾生,故名「發菩提心」也。
此義第三福中已明竟。
⒊迴向願生

  以此功德,迴向願求生極樂國。
三、從「以此功德」以下,正明「第八門」中,「迴前正行,向所求處」。
⒋臨終聖接 報佛兼化
 金蓮華迎 我來迎汝
  行者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觀世音、大勢至,與諸菩薩,持金蓮華,化作五百佛,來迎此人。五百化佛一時授手,讚言:「法子,汝今清淨,發無上道心,我來迎汝。」見此事時,即自見身坐金蓮華;坐已華合,隨世尊後,即得往生七寶池中。
  四、從「行者命欲終時」下至「七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臨終聖來迎接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九:
㈠明命延不久。
 報佛來應
 化佛授手
  ㈡明彌陀與諸聖眾,持金華來應。
㈢明化佛同時授手。
  ㈣明聖眾同聲等讚。
㈤明行者罪滅,故云「清淨」;述本所修,故云「發無上道心」。
 告言來迎之由
 行者有疑
  ㈥明行者雖睹靈儀,
疑心恐不得往生,是故聖眾同聲告言「我來迎汝」。
  ㈦明既蒙告及,即見自身已坐金華之上,籠籠而合。
㈧明隨佛身後,一念即生。
㈨明到彼在寶池中。
⒌華開遲疾

  一日一夜,蓮華乃開。
五、從「一日一夜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
⒍華開得益

  七日之中,乃得見佛;雖見佛身,於眾相好,心不明了。於三七日後乃了了見,聞眾音聲,皆演妙法;
六、從「七日之中」下至「皆演妙法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。
⒎他方得益
 後益
  遊歷十方,供養諸佛,於諸佛前,聞甚深法。經三小劫,得百法明門,住歡喜地。
七、從「遊歷十方」下至「住歡喜地」以來,正明「他方得益」,亦名後益也。
⒏總結

  是名上品下生者。
是名上輩生想,名第十四觀。
  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解上品下生竟。
 上輩讚   讚云:
 上行上根   上輩上行上根人,求生淨土斷貪瞋。
 就行分品 五門助因   就行差別分三品,五門相續助三因。
  一日七日專精進,畢命乘臺出六塵。
慶哉難逢今得遇,永證無為法性身。
上來雖有三位不同,總解上輩一門之義竟。
十五、中輩觀
 十一門科
  十五、就「中輩觀」行善,
文前總料簡,即為十一門:
 總明告命   (一)者總明告命;
 辨定其位   (二)者正明辨定其位;
 總舉有緣   (三)者正明總舉有緣之類;
 三心正因   (四)者正明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;
 簡機堪否   (五)者正明簡機,堪與不堪;
 受法不同   (六)者正明受法不同;
 修業延促   (七)者正明修業時節,延促有異;
 迴向願生   (八)者正明迴所修行,願生彌陀佛國;
 臨終聖迎   (九)者正明臨命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;
 華開遲疾   (十)者正明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;
 華開得益

  (十一)者正明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。
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,廣料簡中輩三品竟。
中品上生   次就「中品上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八:
⒈總明告命

 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「總明告命」。
⒉辨定其位
 小乘上凡
  中品上生者:
二、從「中品上生者」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小乘根性上善凡夫人」也。
⒊受法不同   若有眾生,受持五戒,持八戒齋,修行諸戒,不造五逆,無眾過患;
  三、從「若有眾生」下至「無眾過患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四:
㈠明簡機,堪與不堪。
㈡明受持小乘齋戒等。
㈢明小戒力微,不消五逆之罪。
㈣明雖持小戒等,不得有犯;設有餘愆,恆須改悔,必令清淨;
 合第二福

  此即合上第二戒善之福也。然修戒時,或是終身,或一年、一月、一日、一夜、一時等,此時亦不定,大意皆畢命為期,不得毀犯也。
⒋迴向願生

  以此善根,迴向願求生於西方極樂世界。
四、從「以此善根迴向」以下,正明「第八門」中,「迴所修業,向所求處」。
⒌臨終聖接

  臨命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比丘眷屬圍繞,放金色光,至其人所,演說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,讚歎出家得離眾苦。行者見已,心大歡喜。自見己身坐蓮華臺,長跪合掌,為佛作禮。未舉頭頃,即得往生極樂世界。
  五、從「臨命終時」下至「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終時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六:
㈠明命延不久。
 佛兼小眾之由   ㈡明彌陀與比丘眾來,無有菩薩。由是小乘根性,還感小根之眾也。
  ㈢明佛放金光,照行者身。
㈣明佛為說法,又讚出家離多眾苦:種種俗緣、家業、王官、長征、遠防等。汝今出家,仰於四輩,萬事不憂,迥然自在,去住無障,為此得修道業,是故讚云「離眾苦」也。
 低頭在此
 舉頭在彼
  ㈤明行者既見聞已,不勝欣喜,即自見身已坐華臺,低頭禮佛。
㈥明行者低頭在此,舉頭已在彼國也。
⒍華開遲疾

  蓮華尋開;
六、從「蓮華尋開」者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」。
⒎華開得益   當華敷時,聞眾音聲讚歎四諦,應時即得阿羅漢道,三明六通,具八解脫。
  七、從「當華敷時」下至「八解脫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三:
㈠明寶華尋發。此由戒行精強故也。
㈡明法音同讚四諦之德。
㈢明到彼聞說四諦,即獲羅漢之果。
言「羅漢」者:此云無生,亦云無著。因亡故無生,果喪故無著。
言「三明」者:宿命明、天眼明、漏盡明也。
言「八解脫」者:內有色、外觀色,一解脫;內無色、外觀色,二解脫;不淨相,三解脫;四空及滅盡,總成八也。
⒏總結   是名中品上生者。
  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上來雖有八句不同,廣解中品上生竟。
中品中生   次就「中品中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⒈辨定其位
 小乘下凡
  中品中生者:
一、從「中品中生」者,「總舉行名,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小乘下善凡夫人」也。
⒉簡機受法   若有眾生,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,若一日一夜持沙彌戒,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,威儀無缺;
  二、從「若有眾生」下至「威儀無缺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六、七門」中,「簡機、時分、受法等不同」,即有其三:
㈠明受持八戒齋;
㈡明受持沙彌戒;
㈢明受持具足戒。
 合第二福   此三品戒,皆同一日一夜,清淨無犯;乃至輕罪,如犯極重之過。三業威儀,不令有失也。此即合上第二福,應知。
⒊迴向願生

  以此功德,迴向願求生極樂國。
三、從「以此功德」以下,正明「迴所修業,向所求處」。
⒋臨終聖接
 空中聲讚 我來迎汝
  戒香熏修,如此行者,命欲終時,見阿彌陀佛與諸眷屬,放金色光,持七寶蓮華,至行者前。行者自聞空中有聲,讚言:「善男子,如汝善人,隨順三世諸佛教故,我來迎汝。」行者自見坐蓮華上,蓮華即合,生於西方極樂世界,在寶池中。
  四、從「戒香熏修」下至「七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行者終時,聖來迎接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八:
㈠明命延不久;
㈡明彌陀與諸比丘眾來;
㈢明佛放金光,照行者身;
㈣明比丘持華來現;
㈤明行者自見聞空聲等讚;
 告言來迎之由


  ㈥明佛讚言「汝深信佛語,隨順無疑,故來迎汝」;
㈦明既蒙佛讚,即見自坐華座,坐已華合;
㈧明華既合已,即入西方寶池之內。
⒌華開遲疾

  經於七日,蓮華乃敷;
五、從「經於七日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
⒍華開得益   華既敷已,開目合掌,讚歎世尊;聞法歡喜,得須陀洹。經半劫已,成阿羅漢。
  六、從「華既敷已」下至「成羅漢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四:
㈠明華開見佛;
㈡明合掌讚佛;
㈢明聞法得於初果;
㈣明經半劫已,方成羅漢。
⒎總結   是名中品中生者。
  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中品中生竟。
中品下生   次就「中品下生 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⒈辨定其位
 世善上凡
  中品下生者:
一、從「中品下生」以下,正明「總舉行名,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世善上福凡夫人」也。
⒉簡機受法   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孝養父母,行世仁慈。
  二、從「若有善男子」下至「行世仁慈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簡機、受法不同」,即有其四:
㈠明簡機;
 合第一福
 天性柔善
 非為出離
  ㈡明孝養父母,奉順六親,即合上初福第一、第二句;
㈢明此人性調柔善,不簡自他,見物遭苦,起於慈敬;
㈣正明此品之人,不曾見聞佛法,亦不解悕求,但自行孝養也,應知。
⒊臨終遇法
 四十八願
  此人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,
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願。
  三、從「此人命欲終時」下至「四十八願」以來,正明「第八門」中,「臨終遇逢佛法,時節分齊」。
⒋得生之益

  聞此事已,尋即命終,譬如壯士屈伸臂頃,即生西方極樂世界。
四、從「聞此事已」下至「極樂世界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得生之益,去時遲疾」也。
⒌華開不開

  經七日已,
五、從「生經七日」者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不開為異」。
⒍華開得益   遇觀世音及大勢至,聞法歡喜,得須陀洹。過一小劫,成阿羅漢。
  六、從「遇觀世音」下至「成羅漢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不同」,即有其三:
㈠明逕時以後,得遇觀音、大勢;
㈡明既逢二聖,得聞妙法;
㈢明逕一小劫以後,始悟羅漢也。
⒎總結

  是名中品下生者。
是名中輩生想,名第十五觀。
  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中品下生竟。
 中輩讚   讚云:
 中行中根   中輩中行中根人,一日齋戒處金蓮。
  孝養父母教迴向,為說西方快樂因。
佛與聲聞眾來取,直到彌陀華座邊。
百寶華籠經七日,三品蓮開證小真。
上來雖有三位不同,總解中輩一門之義竟。
十六、下輩觀
 十一門科
  十六、就「下輩觀」善惡二行,
文前料簡,即為十一門:
 總明告命   (一)者總明告命;
 辨定其位   (二)者辨定其位;
 總舉有緣   (三)者總舉有緣生類;
 三心正因   (四)者辨定三心,以為正因;
 簡機堪否   (五)者簡機,堪與不堪;
 受苦樂法   (六)者明受苦樂二法不同;
 修業延促   (七)者明修業時節,延促有異;
 迴向願生   (八)者明迴所修行,向所求處;
 臨終聖迎   (九)者明臨終時,聖來迎接不同,去時遲疾;
 華開遲疾   (十)者明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;
 華開得益

  (十一)者明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。
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,總料簡下輩三位竟。
下品上生   次就「下品上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九:
⒈正明告命

 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正明「告命」。
⒉辨定其位
 十惡輕罪
  下品上生者:
二、從「下品上生」者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造十惡輕罪凡夫人」也。
⒊簡機造惡   或有眾生,作眾惡業;雖不誹謗方等經典,如此愚人多造惡法,無有慚愧。
  三、從「或有眾生」下至「無有慚愧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門」中「簡機,舉出一生以來,造惡輕重之相」,即有其五:
㈠明總舉造惡之機;
㈡明造作眾惡;
㈢明雖作眾罪,於諸大乘,不生誹謗;
㈣明重牒造惡之人,非智者之類也;
㈤明此等愚人,雖造眾罪,總不生愧心。
⒋臨終遇法
 六字佛名 一稱往生
  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;以聞如是諸經名故,除卻千劫極重惡業。智者復教合掌叉手,稱「南無阿彌陀佛」;稱佛名故,除五十億劫生死之罪。
  四、從「命欲終時」下至「生死之罪」以來,正明「造惡人等,臨終遇善聞法」,即有其六:
 命延不久   ㈠明命延不久;
 忽遇知識   ㈡明忽遇往生善知識;
 為讚眾經   ㈢明善人為讚眾經;
 除罪千劫   ㈣明已聞經功力,除罪千劫;
 轉教稱名   ㈤明智者轉教稱念彌陀之號;
 除罪五百萬劫   ㈥明以稱彌陀名故,除罪五百萬劫。
 聞經稱佛
 除罪比較
 問答
  問曰:何故聞經十二部,但除罪千劫;稱佛一聲,即除罪五百萬劫者,何意也?
答曰:造罪之人障重,加以死苦來逼,善人雖說多經,餐受之心浮散;由心散故,除罪稍輕。又,佛名是一,即能攝散以住心,復教令正念稱名,由心重故,即能除罪多劫也。
⒌臨終聖接
 稱佛名故 諸罪消滅
 我來迎汝
  爾時彼佛即遣化佛、化觀世音、化大勢至,至行者前,
讚言:「善男子,以汝稱佛名故,諸罪消滅,我來迎汝。」作是語已,行者即見化佛光明遍滿其室;見已歡喜,即便命終,乘寶蓮華,隨化佛後,生寶池中。
  五、從「爾時彼佛」下至「生寶池中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終時化眾來迎,去時遲疾」,即有其六:
 應聲來現   ㈠明行者正稱名時,彼彌陀即遣化眾,應聲來現。
  ㈡明化眾既已身現,即同讚行人。
 選擇化讚
 望佛願意 唯勸稱名
 稱名要益
  ㈢明所聞化讚,但述「稱佛之功,我來迎汝」,不論聞經之事。
然望佛願意者,唯勸正念稱名,往生義疾,不同雜散之業。
如此經及諸部中,處處廣歎,勸令稱名,將為要益也,應知。
  ㈣明既蒙化眾告及,即見光明遍室。
 光照命終

  ㈤明既蒙光照,報命尋終。
㈥明乘華從佛,生寶池中。
⒍華開遲疾

  經七七日,蓮華乃敷;
六、從「經七七日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」。
⒎華開得益
 始發勝心
  當華敷時,大悲觀世音菩薩及大勢至菩薩,放大光明,住其人前,為說甚深十二部經;聞已信解,發無上道心。經十小劫,具百法明門,得入初地。
  七、從「當華敷時」下至「得入初地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」,即有其五:
㈠明觀音等先放神光;
㈡明身赴行者寶華之側;
㈢明為說前生所聞之教;
㈣明行者聞已,領解發心;
㈤明遠逕多劫,證臨百法之位也。
⒏總結

  是名下品上生者。
八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⒐重舉行益   得聞佛名、法名,及聞僧名;聞三寶名,即得往生。
 通念三寶   九、從「得聞佛名」以下,「重舉行者之益,非但念佛獨得往生,法、僧通念亦得去也」。
  上來雖有九句不同,廣解下品上生竟。
下品中生   次就「下品中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⒈總明告命

 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「總明告命」。
⒉辨定其位
 破戒次罪
  下品中生者:
二、從「下品中生」者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破戒次罪凡夫人」也。
⒊簡機造業
 定入地獄
  或有眾生,毀犯五戒、八戒,及具足戒;如此愚人,偷僧祇物,盜現前僧物,不淨說法,無有慚愧,以諸惡業而自莊嚴。如此罪人,以惡業故,應墮地獄。
  三、從「或有眾生」下至「應墮地獄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簡機造業」,即有其七:
㈠明總舉造惡之機。
㈡明多犯諸戒。
㈢明偷盜僧物。
㈣明邪命說法。
㈤明總無愧心。
㈥明兼造眾罪,內心發惡,外即身口為惡;既自身不善,又見者皆憎,故云諸惡心自莊嚴也。
㈦明驗斯罪狀,定入地獄。
⒋善惡來迎 獄火俱至
 臨終遇法 聞名往生
 臨終聖接
  命欲終時,地獄眾火一時俱至。
遇善知識,以大慈悲,即為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,廣讚彼佛光明神力,亦讚戒、定、慧、解脫、解脫知見。此人聞已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
地獄猛火化為清涼風,吹諸天華。華上皆有化佛菩薩,迎接此人。如一念頃,即得往生。
  四、從「命欲終時」下至「即得往生」以來,正明「第九門」中,「終時善惡來迎」,即有其九:
 罪命不久   ㈠明罪人命延不久;
 獄火來現   ㈡明獄火來現;
 忽遇知識   ㈢明正火現時,遇善知識;
 讚彌陀德   ㈣明善人為說彌陀功德;
 聞名罪除   ㈤明罪人既聞彌陀名號,即除罪多劫;
 火變為風   ㈥明既蒙罪滅,火變為風;
 天華來應   ㈦明天華隨風來應,羅列目前;
 化眾來迎   ㈧明化眾來迎;
 一念往生   ㈨明去時遲疾。
⒌華開遲疾

  七寶池中,蓮華之內,經於六劫,
五、從「七寶池中」下至「六劫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時節不同」。
⒍華開得益
 始發勝心
  蓮華乃敷,觀世音、大勢至以梵音聲安慰彼人,為說大乘甚深經典;聞此法已,應時即發無上道心。
  六、從「蓮華乃敷」下至「發無上道心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」,即有其三:
㈠明華既開已,觀音等梵聲安慰;
㈡明為說甚深妙典;
㈢明行者領解發心。
⒎總結


  是名下品中生者。
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「總結」。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下品中生竟。
下品下生   次就「下品下生」位中,亦先舉,次辨,後結。即有其七:
⒈總明告命

 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:
一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「總明告命」。
⒉辨定其位
 五逆重罪
  下品下生者:
二、從「下品下生」者,正明「辨定其位」,即是「具造五逆等重罪凡夫人」也。
⒊簡機造惡
 獄報無窮
  或有眾生,作不善業,五逆十惡,具諸不善。
如此愚人,以惡業故,應墮惡道,經歷多劫,受苦無窮。
  三、從「或有眾生」下至「受苦無窮」以來,正明「第五、第六門」中,「簡機造惡輕重之相」,即有其七:
㈠明造惡之機。
㈡明總舉不善之名。
㈢明簡罪輕重。
㈣明總結眾惡,非智人之業。
㈤明造惡既多,罪亦非輕。
㈥明非業不受其報,非因不受其果;因業既非是樂,果報焉能不苦也!
㈦明造惡之因既具,酬報之劫未窮。
 逆謗除取問答   問曰:如四十八願中,唯除五逆、誹謗正法,不得往生。今此《觀經》下品下生中,簡謗法,攝五逆者,有何意也?
 攝抑二門   答曰: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。
 未造抑止

  如四十八願中,除謗法、五逆者,然此之二業,其障極重,眾生若造,直入阿鼻,歷劫周慞,無由可出;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,方便止言「不得往生」,亦不是不攝也。
 已造攝取

  又,下品下生中,取五逆、除謗法者,其五逆已作,不可捨令流轉,還發大悲,攝取往生。然謗法之罪未為,又止言「若起謗法,即不得生」,此就未造業而解也;若造,還攝得生。
 雖生華合
 華內三障
  雖得生彼,華合逕於多劫。此等罪人在華內時,有三種障: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,二者 不得聽聞正法,三者不得歷事供養。除此以外,更無諸苦。《經》云:「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」也,應知。
 華中多劫 猶勝阿鼻   雖在華中多劫不開,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,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!此義就抑止門解竟。
⒋念佛現益
 苦逼失念 轉教口稱
 十聲往生 六字佛名
 臨終聖接 金蓮如日
  如此愚人,臨命終時,遇善知識,種種安慰,為說妙法,教令念佛。
彼人苦逼,不遑念佛。善友告言:「汝若不能念彼佛者,應稱無量壽佛。」
如是至心,令聲不絕,具足十念,稱南無阿彌陀佛。稱佛名故,於念念中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
命終之時,見金蓮華,猶如日輪,住其人前;如一念頃,即得往生極樂世界。
  四、從「如此愚人」下至「生死之罪」以來,正明「聞法念佛,得蒙現益」,即有其十:
 五逆罪人   ㈠明重牒造惡之人;
 命延不久   ㈡明命延不久;
 忽遇知識   ㈢明臨終遇善知識;
 教念佛名   ㈣明善人安慰,教令念佛;
 苦逼失念   ㈤明罪人死苦來逼,無由得念佛名;
 轉教口稱   ㈥明善友知苦失念,轉教口稱彌陀名號;
 聲聲無間   ㈦明念數多少,聲聲無間;
 念念逆除   ㈧明除罪多劫;
 正念華迎   ㈨明臨終正念,即有金華來應;
 直歸本國   ㈩明去時遲疾,直到所歸之國。
⒌華開遲疾

  於蓮華中,滿十二大劫,蓮華方開,
五、從「於蓮華中,滿十二大劫」以下,正明「第十門」中,「到彼華開,遲疾不同」。
⒍華開得益
 始發勝心
  觀世音、大勢至,以大悲音聲,為其廣說諸法實相、除滅罪法;
聞已歡喜,應時即發菩提之心。
  六、從「觀音大勢」下至「發菩提心」以來,正明「第十一門」中,「華開以後,得益有異」,即有其三:
㈠明二聖為宣甚深妙法;
㈡明除罪歡喜;
㈢明後發勝心。
⒎總結

  是名下品下生者。
是名下輩生想,名第十六觀。
  七、從「是名」以下,總結。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下品下生竟。
 下輩讚   讚云:
 下行下根 十惡五逆
 四重謗法
 獄火雲集
 急勸專稱
 尋聲佛到 一念往生
 始發菩提
  下輩下行下根人,十惡五逆等貪瞋。
四重偷僧謗正法,未曾慚愧悔前愆。
終時苦相如雲集,地獄猛火罪人前。
忽遇往生善知識,急勸專稱彼佛名。
化佛菩薩尋聲到,一念傾心入寶蓮。
三華障重開多劫,於時始發菩提因。
 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,總解下輩一門之義竟。
 十三定善因請
 九品散善自開
  前明十三觀以為定善,即是韋提致請,如來已答;
後明三福九品,名為散善,是佛自說:雖有定散兩門有異,總解正宗分竟。
參、得益分   三、就「得益分」中,亦先舉,次辨。即有其七:
⒈牒前生後
  說是語時,
初、言「說是語」者,正明「總牒前文,生後得益」之相。
⒉能聞法人

  韋提希與五百侍女聞佛所說,
二、從「韋提」以下,正明「能聞法人」。
⒊光臺見國

  應時即見極樂世界廣長之相,
三、從「應時即見極樂」以下,正明「夫人等,於上光臺中,見極樂之相」。
⒋韋提得忍

  得見佛身及二菩薩,心生歡喜,歎未曾有,豁然大悟,逮無生忍。
四、從「得見佛身及二菩薩」以下,正明「夫人於第七觀初,見無量壽佛時,即得無生之益」。
⒌侍女求生

  五百侍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願生彼國。
五、從「侍女」以下,正明「睹斯勝相,各發無上之心,求生淨土」。
⒍侍女蒙記

  世尊悉記,皆當往生;生彼國已,獲得諸佛現前三昧。
六、從「世尊悉記」以下,正明「侍女得蒙尊記,皆生彼國,即獲現前三昧」。
⒎諸天發心   無量諸天,發無上道心。
 觀經七稀奇益
 二見五聞

  七、從「無量諸天」以下,正明前厭苦緣中,釋梵護世諸天等,從佛王宮,臨空聽法:或見釋迦毫光轉變,或見彌陀金色靈儀,或聞九品往生殊異,或聞定散兩門俱攝,或聞善惡之行齊歸,或聞西方淨土對目非遠,或聞一生專精決志,永與生死分流。「此等諸天,既聞如來,廣說稀奇之益,各發無上之心」。
 聞說獲益之由

  斯乃佛是聖中之極,發語成經,凡惑之類蒙餐,能使聞之獲益。
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得益分竟。
肆、流通分   四、次明「流通分」。於中有二:
 王宮流通   ㈠明王宮流通;
 耆闍流通   ㈡明耆闍流通。
 王宮流通   今先就王宮流通分中,即有其七:
⒈請發之由

  爾時阿難即從座起,白佛言:世尊,當何名此經?此法之要,當云何受持?
一、從「爾時阿難」以下,正明「請發之由」。
⒉答問經名   佛告阿難:此經名《觀極樂國土無量壽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》,亦名《淨除業障生諸佛前》。
  二、從「佛告阿難」以下,正明「如來雙標依正,以立經名」;又能依經起行,三障之雲自卷,答前初問「云何名此經」一句。
⒊答問受持

  汝當受持,無令忘失。
三、從「汝當受持」以下,答前後問「云何受持」一句。
⒋念觀比較
 聞名除罪 何況憶念
  行此三昧者,現身得見無量壽佛及二大士。
若善男子及善女人,但聞佛名、二菩薩名,除無量劫生死之罪,何況憶念!
  四、從「行此三昧者」下至「何況憶念」以來,正明「比較顯勝,勸人奉行」,即有其四:
㈠明總標定善,以立三昧之名;
㈡明依觀修行,即見三身之益;
 能行教機

  ㈢明重舉能行教之機;
㈣正明比較顯勝,但聞三身之號,尚滅多劫罪愆,何況正念歸依而不獲證也。
⒌絕讚念佛  
 芬陀華喻之文   若念佛者,當知此人,則是人中芬陀利華;
 二聖為友之文   觀世音菩薩、大勢至菩薩,為其勝友;當坐道場,生諸佛家。
 念佛絕比   五、從「若念佛者」下至「生諸佛家」以來,「正顯念佛三昧功能超絕,實非雜善得為比類」。即有其五:
 專念佛名   ㈠明專念彌陀佛名。
  ㈡明指讚能念之人。
㈢明若能相續念佛者,此人甚為稀有,更無物可以方之,故引芬陀利為喻。
 芬陀利華釋   言「芬陀利」者,名人中好華,亦名稀有華,亦名人中上上華,亦名人中妙好華;此華相傳名蔡華是。
 五種嘉譽之文   若念佛者,即是人中好人,人中妙好人,人中上上人,人中希有人,人中最勝人也。
 二聖影護   ㈣明專念彌陀名者,即觀音、勢至,常隨影護,亦如親友知識也。
 生諸佛家   ㈤明今生既蒙此益,捨命即入諸佛之家,即淨土是也。到彼長時聞法,歷事供養,因圓果滿,道場之座豈賒!
⒍選擇付囑
 唯囑持名之文
  佛告阿難:汝好持是語,持是語者,即是持無量壽佛名。
六、從「佛告阿難,汝好持是語」以下,正明「付囑彌陀名號,流通於遐代 」。
 要弘廢立之文  
 (念觀廢立)
 望佛本願
  上來雖說,定散兩門之益;
望佛本願,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。

7.聞皆喜躍   佛說此語時,尊者目犍連、尊者阿難及韋提希等,聞佛所說,皆大歡喜。
 聞所未聞
 見所未見 歡喜踴躍
  七、從「佛說此語時」以下,正明「能請、能傳等,聞所未聞,
見所未見,遇餐甘露,喜躍無以自勝」也。
 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,廣解王宮流通分竟。
伍、耆闍會   五、就「耆闍會」中,亦有其三:
⒈序分
 步空還山
  爾時世尊,足步虛空,還耆闍崛山。
一、從「爾時世尊」以下,明「耆闍序分」。
⒉正宗分   爾時阿難,廣為大眾說如上事。
二、從「爾時阿難」以下,明「耆闍正宗分」。
⒊流通分   無量諸天,及龍、夜叉,聞佛所說,皆大歡喜,禮佛而退。

耆闍分
  三、從「無量諸天」以下,明「耆闍流通分」。
上來雖有三義不同,總明耆闍分竟。
總結一經  
⒈序分   初、從「如是我聞」下至「云何見極樂世界」以來,明「序分」。
⒉正宗分   二、從「日觀」下至「下品下生」以來,明「正宗分」。
⒊得益分   三、從「說是語時」下至「諸天發心」以來,明「得益分」。
⒋流通分   四、從「爾時阿難」下至「韋提等歡喜」以來,明「王宮流通分」。
⒌耆闍分

  五、從「爾時世尊」下至「作禮而退」以來,總明「耆闍分」。
上來雖有五分不同,總解《觀經》一部文義竟。
後跋  
真宗叵遇
五趣齊生
聖智懷疑
阿難宣化
  竊以真宗叵遇,淨土之要難逢,
欲使五趣齊生,是以勸聞於後代。
但如來神力,轉變無方,隱顯隨機,王宮密化,於是耆闍聖眾,小智懷疑,佛後還山,弗窺委況;
於時阿難為宣王宮之化,定散兩門,異眾因此同聞,莫不奉行而頂戴。
呈證流通
疏前請證
  敬白一切有緣知識等:余既是生死凡夫,智慧淺短,
然佛教幽微,不敢輒生異解,遂即標心結願,請求靈驗,方可造心:
  「南無歸命盡虛空遍法界一切三寶,釋迦牟尼佛、阿彌陀佛、觀音、勢至,彼土諸菩薩大海眾,及一切莊嚴相等。
觀經要義
楷定古今
  某今欲出此《觀經》要義,楷定古今。若稱三世諸佛、釋迦佛、阿彌陀佛等大悲願意者,願於夢中得見如上所願一切境界諸相。」
  於佛像前結願已,日別誦《阿彌陀經》三遍,念阿彌陀佛三萬遍,至心發願。
第一證
請證當夜
  即於當夜,見西方空中,如上諸相境界,悉皆顯現:雜色寶山,百重千重;種種光明,下照於地;地如金色,中有諸佛菩薩,或坐或立,或語或默,或動身手,或住不動者。
  既見此相,合掌立觀,量久乃覺。覺已不勝欣喜,於即條錄義門。
第二證
玄科每夜 夢僧指授
  自此以後,每夜夢中,
常有一僧而來,指授玄義科文。既了,更不復見。
脫本更期

  後時脫本竟已,復更至心,要期七日,日別誦《阿彌陀經》十遍,念阿彌陀佛三萬遍,初夜後夜,觀想彼佛國土莊嚴等相,誠心歸命,一如上法。
第三證
脫本三夜
  當夜即見三具磑輪,道邊獨轉。忽有一人,乘白駱駝,來前見勸:「師當努力,決定往生,莫作退轉;此界穢惡多苦,不勞貪樂。」答言:「大蒙賢者好心視誨,某畢命為期,不敢生於懈慢之心。」云云。
  第二夜,見阿彌陀佛,身真金色,在七寶樹下金蓮華上坐;十僧圍遶,亦各坐一寶樹下;佛樹上,乃有天衣掛繞。正面向西,合掌坐觀。
第三夜,見兩幢杆,極大高顯;幢懸五色,道路縱橫,人觀無礙。
既得此相已,即便休止,不至七日。
結呈證意 本心為物
末代證信
  上來所有靈相者,本心為物,不為己身。
既蒙此相,不敢隱藏,謹以申呈義後,被聞於末代。
迴施同生
慈心相向 佛眼相看
  願使:含靈聞之生信,有識睹者西歸。以此功德,迴施眾生,悉發菩提心,慈心相向,佛眼相看,菩提眷屬,作真善知識,同歸淨國,共成佛道。
證定如經 嚴誡加減   此義已請證定竟,一句一字,不可加減,欲寫者一如經法,應知。

觀經正宗分定善義 卷第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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