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觀經疏》玄義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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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經玄義分 卷第一
沙門 善導 集記
歸三寶偈 勸眾發願   先勸大眾發願歸三寶:
  道俗時眾等,各發無上心,生死甚難厭,佛法復難欣。
橫斷四流 入彌陀界   共發金剛志,橫超斷四流,願入彌陀界,歸依合掌禮。
率眾歸三寶   世尊我一心,歸命盡十方,法性真如海,報化等諸佛。
  一一菩薩身,眷屬等無量,莊嚴及變化,十地三賢海。
時劫滿未滿,智行圓未圓,正使盡未盡,習氣亡未亡。
功用無功用,證智未證智,妙覺及等覺,正受金剛心。
相應一念後,果德涅槃者,我等咸歸命,三佛菩提尊。
願佛攝受   無礙神通力,冥加願攝受,我等咸歸命,三乘等賢聖。
學佛大悲心   學佛大悲心,長時無退者,請願遙加備,念念見諸佛。
機法深信   我等愚癡身,曠劫來流轉,今逢釋迦佛,末法之遺跡。
二尊二教   彌陀本誓願,極樂之要門,定散等迴向,速證無生身。
造偈之意 頓教一乘   我依菩薩藏,頓教一乘海,說偈歸三寶,與佛心相應。
依教開宗   十方恒沙佛,六通照知我,今乘二尊教,廣開淨土門
淨宗迴向文   願以此功德,平等施一切,同發菩提心,往生安樂國
七門料簡   此《觀經》一部之內,先作七門料簡,然後依文釋義。
一、序題門   第一,先標序題;
二、釋名門   第二,次釋其名;
三、宗旨門   第三,依文釋義,並辨釋宗旨不同、教之大小;
四、說人門   第四,正顯說人差別;
五、定散門   第五,料簡定散二善,通別有異;
六、和會門   第六,和會經論相違,廣施問答,釋去疑情;
七、得益門   第七,料簡韋提聞佛正說得益分齊。
一、序題門   第一,先標序題者:
㈠總起化緣 心體具德
 垢障不顯
  竊以真如廣大,五乘不測其邊;法性深高,十聖莫窮其際。真如之體量,量性不出蠢蠢之心;法性無邊,邊體則元來不動。無塵法界,凡聖齊圓;兩垢如如,則普該於含識。恆沙功德,寂用湛然;但以垢障覆深,淨體無由顯照。
㈡觀經化前 釋尊出世
 化益眾機
 依心起行 利根解脫
  故使大悲隱於西化,驚入火宅之門。灑甘露潤於群萌,輝智炬則朗重昏於永夜。三檀等備,四攝齊收。開示長劫之苦因,悟入永生之樂果。不謂群迷性隔,樂欲不同。雖無一實之機,等有五乘之用;致使布慈雲於三界,注法雨於大悲,莫不等洽塵勞,普沾未聞之益。菩提種子,藉此以抽心;正覺之芽,念念因茲增長。依心起於勝行,門餘八萬四千,漸頓則各稱所宜,隨緣者則皆蒙解脫。
 鈍根難悟   然眾生障重,取悟之者難明,雖可教益多門,凡惑無由遍攬。
㈢觀經興起   遇因韋提致請,「我今樂欲往生安樂。唯願如來,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」。
㈣觀經教判
 要弘二門判之文
 二尊二教
  然娑婆化主,因其請故,即廣開淨土之要門;安樂能人,顯彰別意之弘願。

㈤觀經勝益 要門釋   其「要門」者,即此《觀經》定散二門是也。定即息慮以凝心,散即廢惡以修善:迴斯二行,求願往生也。
 弘願釋 乘願為緣
 凡夫得生 皆乘願力
  言「弘願」者,
如《大經》說: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。
㈥結勸專修 絕歎佛意   又,佛密意弘深,教門難曉,三賢十聖,弗測所窺,況我信外輕毛,敢知旨趣?
 二尊一致
 二尊遣喚
  仰惟釋迦此方發遣,彌陀即彼國來迎;
彼喚此遣,豈容不去也?
 捨身即證

  唯可勤心奉法,畢命為期,捨此穢身,即證彼法性之常樂。
此即略標序題竟。
二、釋名門   第二,次釋名者:
  經言「佛說無量壽觀經一卷」。
㈠佛
 三覺
  言「佛」者,乃是西國正音,此土名「覺」,
自覺、覺他、覺行窮滿,名之為佛。
 自覺   言「自覺」者,簡異凡夫。此由聲聞狹劣,唯能自利,闕無利他大悲故。
 覺他   言「覺他」者,簡異二乘。此由菩薩,有智故能自利,有悲故能利他,常能悲智雙行,不著有無也。
 覺行窮滿   言「覺行窮滿」者,簡異菩薩。此由如來,智行已窮,時劫已滿,出過三位,故名為佛。
㈡說
 口音說
  言「說」者,
口音陳唱,故名為說。
 六根說 相好說   又,如來對機說法,多種不同,漸頓隨宜,隱彰有異;或六根通說,相好亦然。應念隨緣,皆蒙證益也。
㈢無量壽
1.所念之名
⑴六字正音
  言「無量壽」者,乃是此地漢音;
言「南無阿彌陀佛」者,
又是西國正音。
⑵名義一體
 梵漢相對
  又,「南」者是歸,「無」者是命,「阿」者是無,「彌」者是量, 「陀」者是壽,「佛」者是覺:故言「歸命無量壽覺」。此乃梵漢相對,其義如此。
⑶人法並彰   今言無量壽者是法,覺者是人:人法並彰,故名阿彌陀佛。
2.所觀之境   又,言人、法者,是所觀之境。即有其二:一者依報;二者正報。
⑴依報
①總列三嚴
  就依報中,
即有其三:
 地下莊嚴
 地上莊嚴
 虛空莊嚴
  一者地下莊嚴,即一切寶幢、光明互相映發等是;
二者地上莊嚴,即一切寶地、池林、寶樓、宮閣等是;
三者虛空莊嚴,即一切變化寶宮、華網、寶雲、化鳥、風光動發聲樂等是。
 無漏勝相   如前雖有三種差別,皆是彌陀淨國無漏真實之勝相,此即總結成依報莊嚴也。
②別就觀門   又,言依報者,從「日觀」下至「華座觀」以來,總明依報。
  就此依報中,即有通有別:
 別依
 別屬彌陀
 通依
 通屬法界
  言別者,
「華座」一觀是其「別依」,唯屬彌陀佛也;
餘上「六觀」是其「通依」,即屬法界之凡聖,
但使得生者共同受用,故言通也。
  又,就此六中,即有真有假:
 假依
 假寄此界
  言假者,即「日想、水想、冰想」等,是其「假依」,
由是此界中相似可見境相故;
 真依
 真境無漏
  言「真依」者,即從「琉璃地」下至「寶樓觀」以來,是其「真依」,
由是彼國真實無漏可見境相故。
⑵正報   二就正報中,亦有其二:
①總列主眾 主莊嚴   一者主莊嚴:即阿彌陀佛是。
 聖眾莊嚴
 法界同生
  二者聖眾莊嚴,
即現在彼眾,及十方法界同生者是。
②別就觀門
 別正
  又就此正報中,亦有通有別。
言「別」者,即阿彌陀佛是也。
 假正
 假正之由
  即此別中,亦有真有假;言「假正報」者,即「第八像觀」是也,觀音、勢至等亦如是。此由眾生障重,染惑處深,佛恐乍想真容,無由顯現;故使假立真像以住心,想同彼佛以證境:故言假正報也。
 真正
 從假入真
  言「真正報」者,即「第九真身觀」是也。此由前假正,漸以息於亂想,心眼得開,粗見彼方清淨二報種種莊嚴,以除昏惑;由除障故,得見彼真實之境相也。
 通正
 通別真假
  言「通正報」者,即「觀音、勢至等以下」是也。
向來所言「通、別、真、假」者,正明依正二報也。
㈣觀
 信手持輝
  言「觀」者,照也。
常以淨信心手,以持智慧之輝,照彼彌陀正依等事。
㈤經
 經緯喻
 藉教乘願
 經能招益
  言「經」者,經也。
經能持緯,得成匹丈,有其丈用。
經能持法,理事相應,定散隨機,義不零落;能令修趣之者,必藉教行之緣因,乘願往生,證彼無為之法樂;
既生彼國,更無所畏,長時起行,果極菩提,法身常住,比若虛空。能招此益,故曰為經。
㈥一卷
 一經兩會

  言「一卷」者,此《觀經》一部,
雖言兩會正說,總成斯一,故名 一卷。
故言「佛說無量壽觀經一卷」。此即釋其名義竟。
三、宗旨門   三、辨釋宗旨不同、教之大小者:
  如《維摩經》以不思議解脫為宗,如《大品經》以空慧為宗,此例非一。
 一經兩宗
 願生為體
  今此《觀經》,即以觀佛三昧為宗,亦以念佛三昧為宗;
一心迴願往生淨土為體。
 教之大小   言教之大小者:
 觀經教攝問答
 菩薩頓教
  問曰:此《經》二藏之中何藏攝?二教之中何教收?
答曰:今此《觀經》,菩薩藏收,頓教攝。
四、說人門   四、辨說人差別者:
 五種說人
 觀經佛說
  凡諸經起說,不過五種:一者佛說,二者聖弟子說,三者天仙說,四者鬼神說,五者變化說。
今此《觀經》,是佛自說。
  問曰:佛在何處說?為何人說?
答曰:佛在王宮,為韋提等說。
五、定散門  
㈠條錄義門
 三重六義
  五、料簡定散兩門,
即有其六:

 能請
 所請
 能說
 所說
 能為
 所為
  一、明能請者,即是韋提;
二、明所請者,即是世尊;
三、明能說者,即是如來;
四、明所說,即是定散二善、十六觀門;
五、明能為,即是如來;
六、明所為,即韋提等是也。
㈡問答料簡  
⒈定散致請問答   問曰:定散二善,因誰致請?
 定善因請
 散善自開
  答曰:定善一門,韋提致請;
散善一門,是佛自說。
⒉定散機受問答

  問曰:未審定散二善,出在何文;今既教備不虛,何機得受?
答曰:解有二義:
⑴答機受 四不受化
 朽林頑石喻
  一者、謗法與無信,八難及非人,此等不受也。
斯乃朽林頑石,不可有生潤之期。此等眾生,必無受化之義。
 念佛機受
 定散教
 乘佛願力 莫不皆往
  除斯以外,
一心信樂,求願往生,上盡一形,下收十念,
乘佛願力,莫不皆往。此即答上何機得受義竟。
⑵答出文
 通別五文
 通
  二、出在何文者,
即有通有別。
言「通」者,即有三義不同,何者?
①通請所求   一、從「韋提白佛,唯願為我廣說無憂惱處」者,即是韋提標心,自為通請所求;
②通請去行   二、從「唯願佛日,教我觀於清淨業處」者,即是韋提自為通請去行;
③酬前通請

  三、從「世尊光臺現國」,即是酬前通請「為我廣說」之言。
雖有三義不同,答前通竟。
 別   言「別」者,則有二義:
④別選所求   一、從「韋提白佛,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」者,即是韋提自為別選所求;
⑤請修別行


  二、從「唯願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」者,即是韋提自為請修別行。
雖有二義不同,答上別竟。
從此以下,次答定散兩門之義。
⒊定散名義問答   問曰:云何名定善?云何名散善?
 十三定善
 福品散善
  答曰:從日觀下至十三觀以來,名為定善;
三福九品,名為散善。
⒋定善差別問答   問曰:定善之中,有何差別?出在何文?
⑴定善出文
⑵定善差別
  答曰:出何文者,《經》言「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」,即是其文。
言差別者,即有二義:一謂思惟,二謂正受。
①思惟

  言「思惟」者,即是觀前方便,思想彼國依正二報總別相也;即地觀文中說言「如此想者,名為粗見極樂國土」,即合上「教我思惟」一句。
②正受

  言「正受」者,想心都息,緣慮並亡,三昧相應,名為正受;即地觀文中說言「若得三昧,見彼國地,了了分明」,即合上「教我正受」一句。
  定散雖有二義不同,總答上問竟。
㈢對破異解
⒈舉異解
 諸師定散義
  又,向來解者,與諸師不同。
諸師將「思惟」一句,
用合三福九品,以為散善;「正受」一句,用通合十六觀以為定善。
⒉正對破
 思惟定善證文
  如斯解者,將謂不然。
何者?如《華嚴經》(晉譯卷一一意)說「思惟正受者,但是三昧之異名」,與此地觀文同。以斯文證,豈得通於散善?
 唯請定善證文
 散善自開證文
  又,向來韋提上請,但言「教我觀於清淨業處」,次下又請言「教我思惟正受」,雖有二請,唯是定善。
又,散善之文都無請處,但是佛自開,次下散善緣中說云「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」以下,即是其文。
六、和會門

  六、和會經論相違,廣施問答,釋去疑情者:
就此門中,即有其六:
舉諸師解   一、先就諸法師解九品之義;
以理論破   二、即以道理來破之;
九品對破   三、重舉九品,返對破之;
出文顯證   四、出文來證,定為凡夫,不為聖人;
會通別時   五、會通別時之意;
會通二乘   六、會通「二乘種不生」之義;
㈠舉諸師解   初、言諸師解者:
 諸師九品義
⒈解上輩
 大乘聖人
  先舉上輩三人:
言上上者,是四地至七地以來菩薩,何故得知?由到彼即得無生忍故;上中者,是初地至四地以來菩薩,何故得知?由到彼經一小劫得無生忍故;上下者,是種性以上至初地以來菩薩,何故得知?由到彼經三小劫始入初地故:此三品人,皆是大乘聖人生位。
⒉解中輩
 小乘聖人
  次舉中輩三人者:諸師云,中上是三果人,何以得知?由到彼即得羅漢故;中中者是內凡,何以得知?由到彼得須陀洹故;中下者是世善凡夫,厭苦求生,何以得知?由到彼經一小劫得羅漢果故:此之三品,唯是小乘聖人等也。
⒊解下輩
 大乘始學
  下輩三人者:
是大乘始學凡夫,隨過輕重,分為三品,共同一位,求願往生者。未必然也,可知。
㈡以理論破   第二,即以道理來破者:
⒈理破上二
⑴舉他判位
⑵引經證德
⑶據理責破 聖不藉凡
⑷總結證破
  上言初地至七地以來菩薩者,
如《華嚴經》說「初地以上、七地以來,即是法性生身、變易生身,斯等曾無分段之苦。
論其功用,已經二大阿僧祇劫,雙修福智,人法兩空;並是不可思議,神通自在,轉變無方;
身居報土,常聞報佛說法;悲化十方,須臾遍滿」,更憂何事,乃藉韋提為其請佛,求生安樂國也?
以斯文證,諸師所說,豈非錯也。答上二竟。
⒉理破上下
 鵝鴨在水喻
 真善知識
 守護不退
 聖不藉凡
  上下者:上言從種性至初地以來者,未必然也。
如《經》(《智度論》卷三八意)說「此等菩薩,名為不退,身居生死,不為生死所染,如鵝鴨在水,水不能濕。」
如《大品經》(《智度論》卷二一意)說「此位中菩薩,由得二種真善知識守護故不退。
何者?一是十方諸佛,二是十方諸大菩薩。常以三業外加,於諸善法無有退失,故名不退位也。此等菩薩,亦能八相成道,教化眾生。
論其功行,已經一大阿僧祇劫,雙修福智等」。既有斯勝德,更憂何事,乃藉韋提請求生也?以斯文證,故知諸師所判,還成錯也。此責上輩竟。
⒊理破中三
 聖不藉凡
 大悲於苦者
 溺水喻
 岸上喻
  次責中輩三人者:諸師云:「中上是三果」者,然此等之人,三塗永絕,四趣不生,現在雖造罪業,必定不招來報,
如佛說言「此四果人,與我同坐解脫床」。既有斯功力,更復何憂,乃藉韋提請求生路?
然諸佛大悲於苦者,心偏愍念常沒眾生,是以勸歸淨土。
亦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,
岸上之者何用濟為?
以斯文證,故知諸師所判,義同前錯也。以下可知。
㈢舉文對破
  (九品對破)
  第三,重舉九品,
返對破者:
⒈對破上上
⑴舉他判位
⑵出文返難
 唯能持戒
 唯能誦經
 唯能念佛
⑶示自正解

 大乘上凡
⑷破他錯判
  諸師云「上品上生人是四地至七地以來菩薩」者,
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
「三種眾生,當得往生。何者為三?
一者但能持戒修慈;
二者不能持戒修慈,但能讀誦大乘;
三者不能持戒讀經,唯能念佛法僧等。
此之三人,各以己業,專精勵意,一日一夜,乃至七日七夜,相續不斷。各迴所作之業,求願往生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與化佛、菩薩、大眾,放光授手,如彈指頃,即生彼國」?
以此文證,正是佛去世後,大乘極善上品凡夫,日數雖少,作業時猛,何得判同上聖也?
然四地七地以來菩薩,論其功用,不可思議,豈藉一日七日之善,華臺授手,迎接往生也?此即返對上上竟。
⒉對破上中


 大乘次凡

  次對上中者:諸師云「是初地、四地以來菩薩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云「不必受持大乘」?云何名「不必」?或讀不讀,故名「不必」,但言善解,未論其行。又(《觀經》意)言:「深信因果,不謗大乘。以此善根,迴願往生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與化佛、菩薩、大眾一時授手,即生彼國。」
以此文證,亦是佛去世後,大乘凡夫,行業稍弱,致使終時,迎候有異。然初地、四地以來菩薩,論其功用,如《華嚴經》(晉譯卷二三意)說,乃是不可思議,豈藉韋提致請,方得往生也?返對上中竟。
⒊對破上下


 大乘下凡

  次對上下者:諸師云「是種性以上至初地以來菩薩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云「亦信因果」?云何「亦信」?或信不信,故名為「亦」。又言「不謗大乘,但發無上道心」,唯此一句以為正業,更無餘善。「迴斯一行,求願往生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及與化佛、菩薩大眾一時授手,即得往生。」
以斯文證,唯是佛去世後,一切發大乘心眾生,行業不強,致使去時迎候有異。若論此位中菩薩力勢,十方淨土隨意往生,豈藉韋提為其請佛,勸生西方極樂國也?返對上下竟。
  即此三品,去時有異。云何異?
 無數化佛   上上去時,佛與無數化佛,一時授手;
 千化佛   上中去時,佛與千化佛,一時授手;
 五百化佛   上下去時,佛與五百化佛,一時授手。
 來迎差別之由   直是業有強弱,致使有斯差別耳。
⒋對破中上

 小戒凡夫
  次對中輩三人者:諸師云「中上是小乘三果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「若有眾生,受持五戒、八戒,修行諸戒,不造五逆,無眾過患。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與比丘聖眾放光說法,來現其前。此人見已,即得往生」?
以此文證,亦是佛去世後,持小乘戒凡夫,何小聖也?
⒌對破中中
 無善凡夫
 乘願往生
 為凡之經
  中中者:諸師云「見道以前內凡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「受持一日一夜戒,迴願往生,命欲終時,見佛即得往生」?
以此文證,豈得言是內凡人也?但是佛去世後,無善凡夫,
命延日夜,逢遇小緣,授其小戒,迴願往生,以佛願力,即得生也
若論小聖,去亦無妨,但此《觀經》,佛為凡說,不干聖也
⒍對破中下
 世福凡夫
 不為出離
  中下者:諸師云「小乘內凡以前世俗凡夫,唯修世福求出離」者,何故《觀經》(意)云「若有眾生,孝養父母,行世仁慈;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彼佛國土樂事、四十八願等;此人聞已,即生彼國」?以此文證,但是不遇佛法之人,雖行孝養,亦未有心希求出離;直是臨終遇善,勸令往生,此人因勸迴心,即得往生。又,此人在世自然行孝,亦不為出離故行孝道也。
⒎對破下上
 無善唯惡
⑴舉文對諸惡悉造
⑵顯義破遇善不遇
  次對下輩三人者:諸師云「此等之人,乃是大乘始學凡夫,隨過輕重分為三品,未有道位,難辨階降」者,將謂不然。何者?此三品人,無有佛法、世俗二種善根,唯知作惡。何以得知?如下上文(意)說「但不作五逆謗法,自餘諸惡,悉皆具造。無有慚愧,乃至一念。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大乘,教令稱佛一聲。爾時阿彌陀佛即遣化佛、菩薩來迎此人,即得往生」。但如此惡人,觸目皆是。若遇善緣,即得往生;若不遇善,定入三塗,未可出也。
⒏對破下中
 破戒偷僧
 皆佛願力
  下中者:「此人先受佛戒,受已不持,即便毀破;又偷常住僧物、現前僧物;不淨說法,乃至無有一念慚愧之心。命欲終時,地獄猛火一時俱至,現在其前。當見火時,即遇善知識,為說彼佛國土功德,勸令往生。此人聞已,即便見佛,隨化往生。」(意)初不遇善,獄火來迎;後逢善故,化佛來迎,斯乃皆是彌陀願力故也。
⒐對破下下
 五逆十惡
  下下者:「此等眾生,作不善業,五逆十惡,具諸不善。此人以惡業故,定墮地獄,多劫無窮。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教稱阿彌陀佛,勸令往生。此人依教稱佛,乘念即生。」(意)此人若不遇善,必定下沉;由終遇善,七寶來迎。
 九品皆凡
 遇緣差別
 遇大凡夫
 遇小凡夫
 遇惡凡夫

  又,看此《觀經》定善,及三輩上下文意,
總是佛去世後,五濁凡夫,但以遇緣有異,致令九品差別。何者?
上品三人,是遇大凡夫;
中品三人,是遇小凡夫;
下品三人,是遇惡凡夫。以惡業故,臨終藉善,乘佛願力,乃得往生,到彼華開,方始發心;何得言是始學大乘人也?若作此見,自失誤他,為害茲甚。
⒑總結立破義
 善惡九品
 乘願悉生
  今以一一出文顯證,
欲使今時善惡凡夫,同沾九品,生信無疑,
乘佛願力,悉得生也。
㈣出文顯證   第四,出文顯證者:
 定為凡夫   問曰:上來返對之義,云何得知世尊定為凡夫、不為聖人者,未審直以人情準義,為當亦有聖教來證?
 取佛為證
 十句證文
  答曰:眾生垢重,智慧淺近;聖意弘深,豈寧自輒?今者一一悉取佛說以為明證。
就此證中,即有其十句。何者?
⒈未來凡夫
 散善顯行文
  第一,如《觀經》云「
佛告韋提:我今為汝廣說眾譬,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者,得生西方極樂國土」者,是其一證也。
⒉煩惱賊害
 定善示觀文
  二、言「如來今者,為未來世一切眾生,為煩惱賊之所害者,
說清淨業」者,是其二證也。
⒊未來眾生
 定善示觀文
  三、言「如來今者,教韋提希,及未來世一切眾生,
觀於西方極樂世界」者,是其三證也。
⒋濁惡苦逼
 定善示觀文
  四、言「韋提白佛:我今因佛力故,見彼國土;若佛滅後,諸眾生等,濁惡不善,五苦所逼,
云何當見彼佛國土」者,是其四證也。
⒌自非生盲
 日觀文
  五、如日觀初云「佛告韋提:汝及眾生專念」以下,乃至「一切眾生,自非生盲,
有目之徒見日」以來者,是其五證也。
⒍欲脫苦者
 地觀文
  六、如地觀中說言「佛告阿難:汝持佛語,為未來世一切眾生欲脫苦者,
說是觀地法」者,是其六證也。
⒎未來眾生
 華座觀文
  七、如華座觀中說言「韋提白佛:我因佛力,得見阿彌陀佛及二菩薩,未來眾生云何得見」者,
是其七證也。
⒏汝及眾生
 華座觀文
  八、次下答請中說言「佛告韋提:汝及眾生,
欲觀彼佛者,當起想念」者,是其八證也。
⒐一切眾生
 像觀文
  九、如像觀中說言「佛告韋提:諸佛如來,入一切眾生心想中,
是故汝等心想佛時」者,是其九證也。
⒑為諸眾生
 九品段文意
  十、如九品之中,一一說言「為諸眾生」者,
是其十證也。
 為凡不干聖   上來雖有十句不同,證明如來說此十六觀法,但為常沒眾生,不干大小聖也。以斯文證,豈是謬哉!
㈤會通別時   第五,會通「別時意」者,即有其二:
⒈先明成佛別時
 攝大乘論
⑴明成佛別時
  一、《論》(《真諦譯攝大乘論》卷中意)云:
如人念多寶佛,即於無上菩提得不退墮者,凡言菩提,乃是佛果之名,亦是正報;
道理成佛之法,要須萬行圓備,方乃剋成,豈將念佛一行即望成者?無有是處。
⑵立念佛是行
 華嚴經
  雖言未證,萬行之中,是其一行。何以得知?如《華嚴經》(晉譯卷四六意)說,功德雲比丘語善財言:「我於佛法三昧海中,唯知一行,所謂念佛三昧。」以此文證,豈非一行也?
⑶明念佛不退   雖是一行,於生死中,乃至成佛,永不退沒,故名不墮。
⑷會法華成佛   問曰:若爾者,《法華經》(卷一)云:「一稱南無佛,皆已成佛道。」亦應成佛竟也。此之二文,有何差別?
 論欲成佛
 經簡外道
  答曰:《論》中稱佛,唯欲自成佛果;《經》中稱佛,為簡異九十五種外道。然外道之中,都無稱佛之人;但使稱佛一口,即在佛道中攝,故言「已竟」。
⒉正會往生別時
攝大乘論 ⑴破他解
①舉他錯引
  二、《論》(《真諦譯攝大乘論》卷中意)中說云「如人唯由發願生安樂土」者,
久來通論之家不會論意,錯引下品下生十聲稱佛與此相似,未即得生。
如一金錢得成千者,多日乃得,非一日即得成千。十聲稱佛亦復如是,但與遠生作因,是故未即得生。
道佛直為當來凡夫,欲令捨惡稱佛,誑言道生,實未得生,名作「別時意」者。
②引教證破
 阿彌陀經
 念佛即生
 護念稱名
  何故《阿彌陀經》(意)云
「佛告舍利弗: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聞說阿彌陀佛,即應執持名號,一日乃至七日,一心願生;
命欲終時,阿彌陀佛與諸聖眾,迎接往生」?次下「十方各如恒河沙等諸佛,各出廣長舌相,遍覆三千大千世界,說誠實言:
汝等眾生,皆應信是,一切諸佛所護念經」。言「護念」者,即是上文一日乃至七日稱佛之名也。
③責嘆時眾
 凡小之論
  今既有斯聖教以為明證,未審今時一切行者不知何意,
凡小之論乃加信受,諸佛誠言返將妄語。苦哉奈劇,能出如此不忍之言!
④勸誡同學
  雖然,仰願一切欲往生知識等,善自思量:寧傷今世,錯信佛語,不可執菩薩論以為指南;若依此執者,即是自失誤他也。
⑵立自義
①會攝論義
  問曰:
云何起行,而言不得往生?
 總明須具願行
 唯願無行
  答曰:若欲往生者,要須行願具足,方可得生;
今此論中,但言發願,不論有行。
 別明不論行由   問曰:何故不論?
 無行之相   答曰:乃至一念,曾未措心,是故不論。
  問曰:願行之義,有何差別?
 別明願行相扶
 論義是實
  答曰:如《經》中說,但有其行,行即孤,亦無所至;但有其願,願即虛,亦無所至:要須願行相扶,所為皆剋。是故今此《論》中,直言發願,不論有行,是故未即得生,與遠生作因者,其義實也。
 別明唯願之相   問曰:願意云何,乃言不生?
  答曰:聞他說言西方快樂不可思議,即作願言「我亦願生」。道此語已,更不相續,故名願也。
②通觀經義
 稱佛具願行
 六字釋
 必得往生
  今此《觀經》中,
十聲稱佛,即有十願、十行具足。
云何具足?言「南無」者,即是歸命,亦是發願迴向之義;言「阿彌陀佛」者,即是其行:
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。
⒊結顯往生易得
⑴就論義顯
 成佛難
 往生易
  又來,《論》(真諦譯攝大乘論卷中意)中,
「稱多寶佛為求佛果」,即是正報;下「唯發願求生淨土」,即是依報。
一正一依,豈得相似?然正報難期,一行雖精未剋;
依報易求,所以一願之心未入。
⑵設譬喻顯
 邊方投化喻
  雖然,譬如邊方,投化即易,為主即難。
今時願往生者,並是一切投化眾生,豈非易也。
⑶結歸願力
 淨土易往之由
  但能上盡一形,下至十念,以佛願力,莫不皆往,故名易也。
斯乃不可以言定義,取信之者懷疑;要引聖教來明,欲使聞之者方能遣惑。
㈥會通二乘   第六,會通「二乘種不生」義者:
⒈佛土報化問答   問曰:彌陀淨國,為當是報是化也?
 是報非化
⑴大乘同性經
 報佛報土
⑵無量壽經
 一一願言
 本願取意文
 因願酬報
⑶觀經
 報身兼化
  答曰:是報非化。
云何得知?如《大乘同性經》(卷下意)說:
「西方安樂阿彌陀佛,是報佛報土。」
又,《無量壽經》云:
「法藏比丘在世饒王佛所行菩薩道時,發四十八願,一一願言:
若我得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願生我國,下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
」 今既成佛,即是酬因之身也。
又,《觀經》中,上輩三人,臨命終時,皆言「阿彌陀佛及與化佛,來迎此人」,
然報身兼化,共來授手,故名為「與」。以此文證,故知是報。
 報應異名
 三身報體
 八相化用
  然報、應二身者,「眼」「目」之異名:前翻報作應,後翻應作報。凡言報者,因行不虛,定招來果,以果應因,故名為報。又,三大僧祇所修萬行,必定應得菩提,今既道成,即是應身。斯乃過、現諸佛,辨立三身。除斯以外,更無別體,縱使無窮八相,名號塵沙,剋體而論,眾歸化攝。今彼彌陀,現是報也。
⒉報身入滅問答
 觀音授記經
  問曰:既言報者,報身常住,永無生滅。
何故《觀音授記經》說「阿彌陀佛亦有入涅槃時」?此之一義,若為通釋?
 仰推佛境
 引經證明
  答曰:入、不入義者,唯是諸佛境界,尚非三乘淺智所窺,豈況小凡輒能知也?
雖然,必欲知者,敢引佛經以為明證。何者?
 大品般若經
 化人作化喻
 一切法如化


 生滅法如化
 不生滅非化
 涅槃非化
 涅槃如化
 隨機異說
 如化非化
  如《大品經 ‧ 涅槃非化品》(卷二九)中說云:「佛告須菩提: 『於汝意云何?若有化人作化人,是化頗有實事不空者否?』須菩提言:『否也,世尊。』 佛告須菩提:『色即是化,受、想、行、識即是化,乃至一切種智即是化。』須菩提白佛言:『世尊,若世間法是化,出世間法亦是化,所謂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覺分、八聖道分、三解脫門、佛十力、四無所畏、四無礙智、十八不共法,並諸法果,及賢聖人,所謂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羅漢、辟支佛、菩薩摩訶薩、諸佛世尊,是法亦是化否?』佛告須菩提:『一切法皆是化,於是法中,有聲聞法變化,有辟支佛法變化,有菩薩法變化,有諸佛法變化,有煩惱法變化,有業因緣法變化。以是因緣故,須菩提!一切法皆是化。』 須菩提白佛言:『世尊,是諸煩惱斷,所謂須陀洹果、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、阿羅漢果、辟支佛道,斷諸煩惱習,皆是變化否?』佛告須菩提:『若有法生滅相者,皆是變化。』須菩提言:『世尊,何等法非變化?』佛言:『若法無生無滅,是非變化。』須菩提言:『何等是不生不滅非變化?』佛言:『無誑相涅槃,是法非變化。』『世尊,如佛自說諸法平等,非聲聞作,非辟支佛作,非諸菩薩摩訶薩作,非諸佛作,有佛無佛,諸法性常空,性空即是涅槃,云何涅槃一法非如化?』佛告須菩提:『如是如是!諸法平等,非聲聞所作,乃至性空即是涅槃。若新發意菩薩,聞是一切法皆畢竟性空,乃至涅槃亦皆如化者,心則驚怖。為是新發意菩薩故,分別生滅者如化,不生不滅者不如化耶。』」
 入滅無妨   今既以斯聖教驗知,彌陀定是報也;縱使後入涅槃,其義無妨。諸有智者,應知。
⒊凡夫入報問答   問曰:彼佛及土,既言報者,報法高妙,小聖難階,垢障凡夫,云何得入?
 託佛願力  五乘齊入   答曰:若論眾生垢障,實難欣趣;正由託佛願以作強緣,致使五乘齊入。
⒋二乘種不生問答
 淨土論
  問曰:若言凡夫、小聖得生者,何故天親《淨土論》云「女人及根缺,二乘種不生。」
今彼國中現有二乘,如斯論教,若為消釋?

 觀經


  答曰:子但誦其文,不窺理況,加以封拙懷迷,無由啟悟。今引佛教以為明證,卻汝疑情。何者?
即《觀經》下輩三人是也。何以得知?如下品上生云「或有眾生,多造惡法,無有慚愧。如此愚人,命欲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大乘,教令稱阿彌陀佛。當稱佛時,化佛、菩薩現在其前,金光華蓋,迎還彼土。華開以後,觀音為說大乘,此人聞已,即發無上道心。」
 種心差別問答   問曰:種之與心,有何差別?
⑴不定之始
 唯生大乘
 種即是心
  答曰:但以取便而言,義無差別。當華開之時,此人身器清淨,正堪聞法,亦不簡大小,但使得聞,即便生信。是以觀音不為說小,先為說大。聞大歡喜,即發無上道心,即名大乘種生,亦名大乘心生。又,當華開時,觀音先為說小乘者,聞小生信,即名二乘種生,亦名二乘心生。此品既爾,下二亦然。此三品人,俱在彼發心。正由聞大,即大乘種生;由不聞小故,所以二乘種不生。凡言種者,即是其心也。
  上來解「二乘種不生」義竟。
 女人及根缺   「女人及根缺」義者,彼無故,可知。
⑵小果之終
 不退二乘
  又,十方眾生,修小乘戒行,願往生者,一無妨礙,悉得往生。但到彼先證小果,證已即轉向大;
一轉向大以去,更不退生二乘之心,故名「二乘種不生」。
  前解就不定之始,後解就小果之終也,應知。
七、得益門   第七,料簡韋提聞佛正說,得益分齊者:
 韋提得忍問答   問曰:韋提既言得忍,未審何時得忍,出在何文?
㈠定得時
 華座觀得忍
 住立空中
  答曰:韋提得忍,出在第七觀初。《經》(意)云:「佛告韋提:『佛當為汝分別解說除苦惱法。』說是語時,無量壽佛住立空中,觀音勢至侍立左右。時韋提應時得見,接足作禮。」歡喜讚歎,即得無生法忍。何以得知?如下「利益分」中說言「得見佛身及二菩薩,心生歡喜,歎未曾有,廓然大悟,得無生忍」,非是光臺中見國時得也。
㈡通違文   問曰:上文中說言「見彼國土極妙樂事,心歡喜故,應時即得無生法忍」,此之一義,云何通釋?

 十三觀名異方便

  答曰:如此義者,但是世尊酬前別請,舉勸利益方便之由序。何以得知?次下文中說言「諸佛如來有異方便,令汝得見」,次下日想、水想、冰想,乃至十三觀以來,盡名異方便也。欲使眾生於此觀門一一得成,見彼妙事,心歡喜故,即得無生。斯乃直是如來慈哀末代,舉勸勵修,欲令積學之者無遺,聖力冥加現益故也。
結語   證曰:掌握機系,十有三結,條條順理,以應玄門。訖此義周,三呈前證者矣。
  上來雖有七段不同,總是文前玄義。料簡經論相違妨難,一一引教證明,欲使信者無疑,求者無滯,應知。

觀經玄義分 卷第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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